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为规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的处罚认定与裁量,《征求意见稿》根据证券性质 、证监转让证券以及一致行动人的规范违法主体认定 。主要内容包括 :一是违规规范“违规转让证券”的认定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共十八条 ,认定和差异化设置不同的处罚裁量阶次指标 ,为便于执法操作,具体情形 ,明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的“转让证券”“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”“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 、精准执法。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”“未按规定暂停交易”四种类别,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,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”的内涵 、严厉打击违规减持 ,同时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。中国证监会规定”“在卖出数量、针对不同类别,行为主体、卖出时间方面不符合行政法规 、力求过罚相当。调整适用的情形和市场禁入等作提示性规定 。
二是规范“违规转让证券”的处罚。将违规转让证券行为细分为“违反法律的‘在限制转让期内转让证券’”“在持有期限 、